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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规划的通知
2009-04-10 15:37  文章来源: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XXDR-2009-01005





湘政办发〔2009〕6号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乡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湘乡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一日

湘乡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规划
(2009年-2012年)

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通知》(湘产办发〔2008〕13号)精神,特制订如下规划。
一、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利条件
(一)区位优势。我市是一个以工贸为主体的长株潭次中心城市,紧靠国家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中心区,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承东启西的要冲,交通发达,上瑞高速公路、320国道、湘娄、湘韶公路及洛湛、湘黔铁路横穿境内。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近在咫尺,市区距黄花国际机场不到60分钟的车程,距长江湘潭港不到40分钟的车程,水、陆、空、铁联合运输能力在省内县级城市中得天独厚。
(二)产业优势。全市有耕地66万亩,建有优质水稻、畜牧、水产、水果、经济林等五大类农产品基地,是全国粮猪生产百强县(市)。市内有韶峰水泥等五个国家大型企业,初步形成了建材、冶金、机电、化工、皮革、食品、箱包、高新技术等八大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0家。2000年以来,我市GDP一直保持两位数增幅。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97.5亿元,同比增长14%,人均GDP11000元。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规模居全省十强,产业基础较好。
(三)园区承接优势。湘乡工业园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园区产业基础好,已形成了冶金机电、建材化工、食品、皮革、箱包五大支柱产业,已入园企业36家。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大多为荒山坡地,交通便利,开发成本较低,基本设施配套现已基本完成“四通一平”,可作为承接、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基地。
(四)人力资源优势。拥有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8万,职业教育学校10所,常年招生规模在6000人左右,年毕业学生4000多人,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日臻完善。
(五)物流配套优势。湘乡火车站扩改建工程已经启动,沪昆高速铁路可能在我市龙洞设站;建设中的万里行综合物流中心设计年货运吞吐量200万吨,第三方物流已形成一定的规模;距韶山海关仅30分钟的车程,为报关通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六)政策优势。我市处在长株潭城市群主辐射区,最近又被授予省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县,受惠于国家中部崛起战略、两型社会综合改革及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大有可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载体与平台建设、政策与政务环境建设为主要推动方式,紧紧围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主题,抓住产业转移机遇,实施充分开放合作,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找准承接方向,打造承接载体,优化承接环境,大力引导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向我市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实现湘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注重市场资源配置,突出企业主体,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各方联动的承接产业转移新格局;坚持扩大加工贸易规模与推进转型升级并重原则,注重“招大引强”,寻求实力投资者,引进大企业、龙头企业和龙头项目,达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效果;坚持加快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实现承接产业转移和推进产业升级同步,注重资源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向我市转移,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图一时发展;坚持发挥区域特色与提升产业优势相统一原则,注重突出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承接产业,发展特色区域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发展思路
(一)发展目标。通过3至5年努力,全市加工贸易企业达到100家,形成3-4个产业群,到2012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3亿美元,成为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强市。

年 份 新增承接加工贸易企业目标数(家) 年加工贸易进出口
目标额(万美元)
2009 20 5000
2010 20 10000
2011 30 20000
2012 30 30000

(二)发展思路。坚持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积极承接沿海和港澳台加工制造业转移,吸引“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国际知名公司来我市兴办加工贸易企业;突出提升优势产业,积极承接加工贸易配套产业转移,引导我市箱包、皮革、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配置生产要素,重点进口原材料,以加工贸易方式扩大出口;注重发挥我市劳动力、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快食品加工、箱包、制鞋、纺织、服装等产业的发展。
(三)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长株潭次中心城市和核心经济区的目标,坚持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招商引资为总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强动力,把建设沿海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产业升级,推进“一化三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四)发展重点。工业园区以承接大产业、大企业、标志性企业为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承接皮革、箱包、制鞋、服装、医疗器械、食品加工等精深加工产业;城区办事处以围绕工业园区配套发展下游产业链为主;各乡镇依托地方农业资源优势,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资源性产品、中间产品的精深加工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依托皮革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皮革深加工和与此相关联的箱包、鞋业、服装等深加工与应用产业。二是找准对接区域。皮革加工对接浙江海宁;箱包对接广东东莞;鞋业、医疗器械、电子对接广东深圳。三是有针对性组织招商引资小分队,由市领导牵头,赴重点对接地开展招商工作。
(五)产业布局。以湘乡工业园区为龙头,以望办、新办、昆办三个城区办事处为发展重点,以东郊乡、龙洞镇、泉塘镇、白田镇、潭市镇、毛田镇、棋梓镇等7个乡镇工业小区为展翼,主动对接,扬长避短,完善布局,相得益彰,协调发展。
重点乡镇结合各自的发展目标、产业基础、市场前景、资源优势、区位交通等条件,因地制宜,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围绕工业园区产业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创建具有竞争力的承接产业转移小区。
五、建立体系
(一)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市商务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专抓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统一指挥,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对口衔接,指定承接,避免政出多门,相互竞争,浪费资源。
2、保障工作经费。市财政根据需要,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承接产业转移,保障工作开展。
3、加强目标考核。把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目标责任分解量化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由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制订考核方案,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
4、加强企业联系。对加工贸易企业,指定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对口联系,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对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明确一名市级领导对口联系。
(二)建立招商引资的创新体系
1、以奖引投。对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实际效果的,按引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2、实行财源建设奖励。客商投资新办加工贸易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按企业纳税额(根据市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计算)给予奖励。
3、基础建设补贴。进入园区(含小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以土地基准价格征用土地后,视投产一年内缴纳税收情况给予企业一次性投入,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4、规费优惠。产业转移项目报建时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上解收费按中央、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由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核定,限额收取。
5、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库。有针对性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调动湘籍在外成功人士和企业家为家乡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6、鼓励在外各类成功人士回乡创业。
(三)建设服务体系
1、优化政策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产业带动力大的项目和一次性转移10家以上企业的项目群可实行“一事一议”,在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优惠政策的决定》(湘政发〔2008〕7号)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更特殊的优惠政策。
2、改善政务环境。对加工贸易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执法收费必须经工业园管委会批准或备案。所有入区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及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均按照“归类打捆、部门审批、统一缴费、内部分解”的方式,由市政务中心统一受理,指定交办,全程代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问责。
3、整治周边环境。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湘乡工业园区、乡镇办事处工业小区设立警务室,配备警力驻园护航。
4、打造亲商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市民素质,营造一种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
(四)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1、用工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沿海回流人员进入加工贸易企业就业;新办加工贸易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按企业用工要求,在本地实行一次性劳动就业免费培训;
加工贸易企业用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在公办学校入学,免收择校费。
2、物流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园区产业基地型物流项目建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入园企业提供节省、高效、优质、便捷、专业的物流运输服务;搭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快速通关平台,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业服务业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完善居民生活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4、融资扶持措施。支持产业转移企业以股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产业转移企业、园区基础建设投资企业开辟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产业转移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适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六、载体建设
(一)着力创建省加工贸易区示范园区
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现有相关政策,在工业园区基础上做好规划建设,重点加强园区(含小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配套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强化规划引导,积极创建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使园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聚集、带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龙头。
(二)加强产业配套能力
园区着力打造“重点企业寻求配套、本地企业主动配套、外来企业跟进配套、工业园区支撑配套”的产业协作体系。重点引进产业关联性强、带动力大的转移企业,积极引进催生配套企业,大力发展本地加工贸易配套产业,拉长产业链条,增强本地配套能力,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大产业格局,放大产业集群效应,实现“龙头带配套,配套促龙头”的良性循环;围绕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中间产品、元器件、零部件、配件等生产资料市场,缩小企业采购半径,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三)创新园区建设方式
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开发公司,促进园区建设管理市场化、企业化。鼓励有资质和实力的第三方入园代建标准化厂房,建厂规费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和平台建设贷款贴息。入园企业在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可自主选择施工单位。
七、本规划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主题词:商业 产业 贸易 规划 通知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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