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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意见
2007-07-19 09:34  文章来源:湘乡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湘乡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意见

(供参考)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繁荣我市消费市场,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

九五以来我国经济运行轨迹表明,居民消费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市经济增长更多的是依靠投资拉动的方式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发展的经验证明,靠提高投资增长率拉动经济增长,在短期内能产生明显作用,但是若没有充足的消费做支撑,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就会受到制约。因此,通过相应政策调整,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实现经济从投资拉动型投资消费均衡拉动型转变,已经成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拐点,居民消费将由温饱型享受型转变。我市备了通过消费升级带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基础和条件。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应当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

二、促进消费的指导思想
  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多样化发展趋势,树立商贸活市理念,制定完善消费政策,着力拓宽消费领域,努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繁荣市场、丰富业态、集聚人气、扩大消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三、准确把握形势,明确工作任务。

(一)当前我市消费的主要特点

  消费结构进入优化转型阶段。恩格尔系数下降,非商品消费上升,温饱生存型消费基本满足,宽裕小康型消费快速增长。城市居民消费已达小康水平,正向富裕型迈进农村居民消费总体上越过温饱线,正向小康过渡。

  城乡居民消费处于积蓄期。十五期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4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7.88%,消费支出增长低于收入增长。2006年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9%,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消费能力总体上仍处于积蓄阶段。

我市外来人口、流动人口不多,市场辐射能力不强,消费增长主要由本地居民拉动。

(二)影响我市消费增长的三大因素

  一是城镇低收入群体比重较高,农村购买力偏低。收入水平决定消费能力,收入越低,越不敢花钱,严重影响消费心理预期。

二是消费环境欠佳,消费热点尚不突出。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落后,城乡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健身、旅游、文化等时尚消费在我市尚未形成气候。

三是流通结构尚不适应现代消费增长的要求。传统的购物性商业经营比重仍然较高,非购物性服务的经营规模小,比重低,发展不快,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非商品消费需求不相适应。流通经营结构的不完善、不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消费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三)促进消费工作目标
  通过激活消费,全市消费环境更加优美,消费业态更加丰富,消费品位更高提升,消费增长更加明显。十一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均增长10%以上。  

四、促进消费的工作重点
  促进我市消费,提升传统型消费,培育时尚型消费,发展个性化消费,应重点在以下消费领域有新的发展与突破。
  (一)促进购物消费。新增和改造购物场所,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培育新的商业业态,改善服务环境,激发人们的购物欲望,满足多样化购物需求。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力争70 %行政村有“农家店”。

(二)促进餐饮消费。结合高档宾馆建设,引进品牌连锁酒店,提升星级饭店,扶持特色餐饮,发展大众餐饮,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三)促进休闲消费。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提升休闲、保健、美容、洗理、茶楼、酒吧、咖啡屋和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增加文化活动场所,活跃民间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市民健身消费,组织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开展各类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扩大文化消费范围,提高文化体育消费比重。
  五、切实落实好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提高消费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收入水平,发挥其消费升级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再就业能力,切实改善和提高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就业和收入状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的种养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非农产业以及外出务工,充分发挥职介中心和外派劳务中心的作用,增加对外劳务输出特别是走出国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完善和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即期消费。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特别是落实医疗保障,减少居民对未来刚性支出的预期,提高居民即期消费需求。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居民的生活保障,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消除低收入居民家庭对当前和今后生活的担心和顾虑,增强对未来的信心。

      ()加快城镇化进程,整体提升城乡消费层次。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加大对农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村级服务中心的商贸功能,加快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农村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消费市场体系的配套建设,继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努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加快建立消费信用体系,不断扩大信用消费。积极引导居民参与信贷消费,促进居民提高即期消费水平,缩短消费升级周期。

      ()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优化消费环境。加快清理限制性消费政策,促进各个领域的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

(六)加强市场监管和商务执法力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严厉打击制假、造假、贩假、垄断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治理整顿,大力整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严禁利用行业优势垄断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引导消费观念转变,培育健康、成熟的消费文化。引导城乡居民改变依靠积蓄消费的传统观念和轻服务消费等观念增强消费意识,推行现代、文明、科学的消费习惯、消费模式,积极推广信用消费等现代消费方式。加大个人信贷消费宣传,逐步提高居民的信贷消费意识和消费信用水平,引导居民从无债消费逐步转变到适度负债消费和超前消费,使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不断满足和提高消费需求前提下促进居民消费行为向健康、成熟、理性的方向发展。  

(八)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推进现代物流,稳步探索电子商务,以完善的流通经营结构和先进的营销方式,适应现代消费需求。市政府应对重点商贸流通项目和消费市场建设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乡镇集贸市场和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给予资金扶持,促进区域商贸中心的形成。

(九)改善促进消费的宏观环境。强化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围绕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快我市轻工、食品、建材等产业的发展,不断开发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各方面的需求。加快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再循环。以消费促进生产流通,以生产流通培育新的消费。坚持市场开放,破除行业垄断,鼓励地方名优产品消费,积极支持地方骨干优势产业和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地方品牌产品在市内市场中所占比重。

  (十)进一步拓展消费服务领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趋势,注重研究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心理,开发不同消费人群的适销商品和服务。针对消费上档升级,有针对性地发展新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消费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在城区特别是在居民住宅小区,大力兴办社区商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局面。

()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促进消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商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广播电视局、文化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服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全面清理各种不利于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升级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尽快把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消费者创造安全、便捷、通畅的消费环境,努力使我市居民消费尽快上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00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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